搜本站 搜索
搜本站 搜索
首页 > 警民互动 > 政策问答库 > 户政业务
户政业务

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24-12-05 
分享到: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即可

户口迁移是指公民改变常住户口地址,从一个户口管理辖区迁移到另一个户口管理辖区,并经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迁移手续的活动。这里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迁移活动必须跨越一定的范围,这个范围就是户口管辖区;二是必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迁移手续。那么,迁移手续应如何办理呢?简单的说,首先,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迁移的原因,比如购房落户、夫妻投靠、工作调动、投资兴业、大中专生录取及毕业、回国入境定居等等。其次,应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比如是购房落户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是夫妻投靠的应提供结婚证等等。第三,根据迁移的原因以及迁移的范围不同,受理单位、审批机关以及办理时限等也不一样。总之,迁移类别繁多,具体可以直接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详细咨询有关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蒙ICP备05003255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854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9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15号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联系电话:0471-515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