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的材料:
1、《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申请书》(表一);
2、《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事项表》(表二);
3、《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登记表》(表三);
4、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设立代表机构登记授权书;
5、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材料;
6、境外非政府组织章程;
7、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的证明材料;
8、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身份证明及简历;
9、首席代表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者声明(表四);
10、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
11、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12、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
13.以上(表一至表四)表格均在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网址:http://ngo.mps.gov. 联系电话:0471-65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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