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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时薪500元的“躺赚”兼职,如何成为电诈团伙“沉默的帮凶”?

发布时间: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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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薪500元,佣金日结,只需准备两部手机,手机不限机型”,这样看似轻松赚钱的兼职广告,你会心动吗?当两部手机对接在一起,一部接通诈骗分子,一部接通受骗对象,兼职者利用“手机口”业务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通信传输支持、协助骗取巨额财产。这种所谓“不用说话”的兼职是如何“知法犯法”的?“手机口”诈骗究竟如何成为电诈团伙的“帮凶”?

境外诈骗“另辟蹊径” 利用“手机口”掩饰电话归属地


当接到本地号码来电,而不是“00+”开头的境外陌生号码时,你还会保持高度警惕吗?受害人李先生经营餐馆多年,偶然接到一个来自“四川绵阳”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学校保障部的主任,学校食堂急需定购一批“大礼包”。李先生见来电号码正常,又是谈生意的,并未起疑,双方互加微信沟通了具体采购细节。然而,李先生很快便在对方的“套路”下被诈骗12万余元。
鉴于李先生接到的诈骗电话归属地显示为“四川绵阳”,绵阳市梓潼县公安局通过研判分析、连夜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是在某茶馆内通过“手机口”业务协助境外人员实施了电信网络诈骗。

到底什么是“手机口”诈骗?时任办案民警、梓潼县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赵继坤介绍,最主要、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等进行连接,或者直接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用QQ账号跟境外犯罪分子拨打语音,另外一部手机就按照犯罪分子提供的电话号码拨打给受害人,“手机对手机”,这就是俗称的“手机口”,属于帮助电信网络犯罪的一种方法。

利用“手机口”业务进行语音中转,使得双方可以直接对话,又能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这种犯罪手法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赵继坤进一步解释,以前境外诈骗分子是使用国内手机号码拨打电话的方式来实现诈骗目的的。但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断卡”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打国内“黑灰产”“两卡”犯罪,进一步压缩了境外涉诈团伙的生存空间。“手机口”业务由此兴起,成为诈骗分子“另辟蹊径”逃避打击的犯罪手段。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明确:

“旁观者”也需承担责任

在境外电诈团伙向受害人实施诈骗的过程中,连接两部手机的“中间人”只需要帮忙拨通受害人的电话,打开免提,以“旁观者”的身份听双方隔空对话,最后再根据诈骗团伙的指令挂断电话,全程都不用说任何一句话
仅仅为了获取“兼职佣金”而实施“手机口”诈骗的“中间人”,究竟是被迫卷入其中,还是“知法犯法”?梓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主任张明表示,“中间人”可能最开始不知道在做什么,但是他开了免提以后,得到对话内容,就肯定会知道这是协助电信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 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 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 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而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却还是心存侥幸,参与“手机口”诈骗活动、以身试法,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目前,国内已有同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口”兼职人员逐步年轻化

警方提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

然而,警方在该类案件的侦查中发现,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招募的所谓“兼职”人员呈现逐步年轻化的特点,不法分子已经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

赵继坤介绍,警方通过分析操作“手机口”业务中间人的画像发现,他们更多是学生群体,一般属于适龄或辍学青少年。“他们自己找到了网络上的兼职想赚钱,但是只有一部手机,所以就发展下线,找了很多在校学生,包括一些其他辍学在外、游手好闲的青年,通过他们的手机来进行‘手机口’中转。”


梓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诈中心主任张明告诉中国之声,实际上,这些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具人”的未成年人也并未从“上家”获得稳定持续的“兼职佣金”。“因为一个号码连续不停地给别人打电话会引起异常,通信公司会关停手机号码,他们也就失去价值,很多诈骗分子是不会给这些学生报酬的。”
警方在此提示——
  •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批量拨打诈骗电话,或是提供手机卡、通信工具予以帮助,无论是否获得报酬,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 同时提醒广大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和教育,看到孩子使用两部手机操作通话或下载陌生软件时要加强警惕,防范未成年人落入“手机口”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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