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安全高效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公安厅科信总队副总队长包丽茹通报全区公安机关安全高效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总体情况,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案管中心主任王子豪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始终把“群众所需”作为“改革所向”,全面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持续推动内蒙古公安机关线上“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和诚信工程向更高水平发展。全区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以顶层设计为抓手,促进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确立“全区统一布局,两级建设四级应用”的建设管理模式。以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资源整合为突破,引领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在线办理、跨层级协同联动、跨终端支撑服务,打造高效、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目前,自治区公安厅及12个盟市公安业务应上尽上,并同步开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相关便民服务等移动端应用。
2、推动系统对接,实现多级平台联通联动。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了与公安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盟市公安局等17个平台的数据对接。“蒙速办”APP的用户,可直接在APP上办理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的公安政务服务所有业务。
3、规范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更多在线优质服务。自治区公安厅根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统一、规范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与公众生活和企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按照“应上尽上”的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以政务服务对象的业务需求为导向,规范基于业务流程的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推进综合服务事项在线跨部门协同办理。
二、完善平台功能,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1、以功能升级提升共性支撑能力。上线电子印章系统,具备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电子印章的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已对接14个公安业务场景,发放电子印章41629枚,累计发起签署89346次,完成签署60034次;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电子证照类数据,逐步扩大在线办理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的范围。
2、以技术创新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针对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一件事”,配合上线了“企业开办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的“一次办”,配合推动“军人退役一件事”“公民婚育一件事”等事项“一次办”,做好技术支撑。联合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推进“永居证”适配改造,使持有“永居证”的用户能够注册和使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3、以高频事项提升在线用户黏性。从用户的视角出发,找准服务的改进方向,梳理了日常业务中需求量大、办理频率高、具有时间特性的高频事项,从政策要求、技术支撑等方面研究论证,完成业务对接,实现信息共享。设置了“高频事项专区”,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动态更新并集中展示,方便大家快速找到并办理业务。
三、互联网线上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着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基层民警减负“松绑”的工作理念,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相关警种和技术力量,依托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完成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业务“全程网办”功能,分批次组织盟市公安局试点上线。
上线后,只需实名注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利用平台身份核验功能,自动校验信息,即可提交申请。群众申请经民警办理后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材料可在平台的个人中心查看,同时应用电子签章的区块链技术为文书提供加密保障,且支持二维码扫描、在线验证等多种核验方式。
试运行上线以来,全区已有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通辽、赤峰、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阿拉善等9个盟市公安局在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线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业务“全程网办”功能。累计服务群众17.29万余人次,在线开具证明材料17.3万余份,在线服务群众效果显著。
问:“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业务“全程网办”事宜,请问公众有哪些需要关注和注意的事项?
答: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其中对犯罪记录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理不属于犯罪记录内容。此次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相关警种和技术力量,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完成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业务“全程网办”功能,方便了群众就这一事项的办理。
网上开具的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电子签章技术,与纸质版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居民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传电子证明、验证电子签章真伪,也可以通过扫描电子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信息验证,多重手段确保电子证明材料的安全使用。
问:请介绍一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的具体情况。
答: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是一个面向全区公众的在线服务平台,旨在通过互联网技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公安政务服务。老百姓足不出户,点点手指就能办理全区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平台集成了多种功能,包括办事申请、进度查询、信息咨询以及个人信息管理等。
全区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多种访问方式,群众可以通过“PC端、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平台以及蒙速办APP”等方式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1.PC端平台:群众可以通过个人电脑,利用搜索引擎输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或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官方网址来访问平台。
2.微信公众号:使用智能手机打开微信,通过微信搜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政务服务”公众号,或者扫描官方提供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在公众号内,点击“微服务”选项,或者搜索“平安内蒙古”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选项,即可进入微信端的“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3.支付宝平台:打开支付宝APP,在首页点击“市民中心”,然后在“公安综合”板块下找到并进入“内蒙古公安政务服务”。
4.蒙速办APP:在手机上安装并打开“蒙速办APP”,在APP内找到并点击“公安专区”,即可进入“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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