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日”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公安网安部门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相关举措,发布今年全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及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自治区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郑金城、三支队副支队长蔡鸣远、四支队副支队长赵永明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今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纵深推进“净网”“护网”等专项行动,坚持依法管网、从严治网,严厉打击了一批涉网违法犯罪人员,关停处置了一批违法信息传播账号,通报整改了一批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宣传曝光了一批涉网案件典型案例,有力震慑遏制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大力铲除网络乱象和网络黑灰产滋生土壤,切实净化网络空间环境。
重拳整治网络乱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
全区公安机关依托“净网”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整治网络造谣诽谤、网络侵犯隐私、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网络黑客攻击破坏、网络黑灰产等网络乱象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网络案件全链条打击能力。截至目前,全区共侦办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案件2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5名,查明涉案资金5300余万元,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50余万条;侦办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715起,依法关停违规账号171个,督促平台清理网络谣言信息423条,有力震慑了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大力整治漏洞隐患,夯实网络安全防线
全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以“护网”专项行动为牵引,扎实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数据安全保护三项国家制度落地见效,持续健全“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工作机制,推动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响应、核查处置等环节的高效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今年以来,全区三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累计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2141家次,发现整改漏洞隐患3123个,办理行政案件335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15份,下发公安风险提示函2118份,有力保障了全区网络空间安全。
丰富创新宣传举措,凝聚群防共治合力
全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扣“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主题,坚持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织密全民网络安全“防护网”。截至目前,累计发布各类宣传稿件2000余篇,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举办专题讲座180余场,线下覆盖群众540万人次,线上宣传阅读量持续攀升,切实提升了广大群众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网络安全良好氛围。
下一步,全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持续深化“净网”“护网”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管控宣”一体化推进机制,集中整治各类网络乱象,全链条打击突出网络违法犯罪,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稳定,全力维护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同时提醒广大网民要依法文明上网,自觉规范网络言行。
记 者 问 答
问: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近年来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愈发突出。请问,公安机关下一步将如何应对?
问:近年来,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请问国家身份认证公共服务与现有的认证方式相比有哪些优势?
问: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请问该办法落地后,将对内蒙古公安机关履行互联网安全监管职责及工作方式带来哪些具体变化?
《公安机关网络空间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颁布对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衔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执法规范。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六方面内容:
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包括网络运营者、数据处理者、个人信息处理者等;
明确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线上巡查、线下核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
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被检查对象是否履行法定的网络空间安全义务,以及重大活动安保期间的重点检查内容等;
明确监督检查机制,要求在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机制统筹协调下,加强部门协调、联合检查,减少企业负担;
明确检查结果运用,公安机关按检查情况采取督促整改、发送公安提示函以及处罚等措施;
明确相关法律责任,明确了公安机关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国家秘密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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