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骋新征程,开局谱新篇。内蒙古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当前,全区公安机关以推进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提升工程为牵引,以法治公安建设为支撑,以过硬队伍建设为保障,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一体推进“强治理、护民安、促发展”主题宣传活动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澎湃动能。
为此,“平安内蒙古”特辟专栏,集中展示全区公安机关凝心聚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力量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战略定位,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实公安部关于推进基础管控中心建设的决策要求,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导向,将全区公安基础管控中心建设作为推动治安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抓手,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做强“主防”堡垒,全力护航“十五五”良好开局。
以理念转型引领公安基层治理

内蒙古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基层治安治理工作面临点多、线长、面广、响应难等现实挑战。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深刻把握“十五五”规划中“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核心要义,将基础管控中心建设作为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筑基工程,明确两个转型方向:一是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依托基础管控中心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二是由碎片化管理向一体化实战转型,整合警种资源力量,打破信息壁垒,重塑警务流程。两大转型进一步明晰了社会治安管理事前防范的发力方向,为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三级体系构建全域覆盖网络

通过流程重塑,基础工作实现从粗放到精细、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总队紧扣实战实用原则和提质增效目标,统筹推进全区三级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在顶层设计上,推动全区12个盟市全面建成市级基础管控中心,103个旗县区实现县级分中心全覆盖,所有派出所设立基础管控岗,形成“总队统筹规范——市级中心研判派单——旗县分中心督导落地——派出所岗位执行反馈”的闭环链条。目前,全区三级基础管控体系已基本建成,基层警务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
全区各级基础管控中心持续强化警力配备、优化功能布局、固化工作流程,中心运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系统解决了以往多头管理、任务交叉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一个口子统任务、一个平台管全程”。
以数据融合提升风险预警能力

“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是基础管控中心发挥效能的重要支撑。总队大力推进数据融合共享,打破警种部门与行业数据壁垒,横向整合内部警种信息资源,纵向接入外部单位公共数据,逐步建成跨部门、跨领域的“大数据池”。依托全区治安综合业务应用系统、AI智能分析平台,统一搭建主防智能模型,围绕“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开展多维度关联分析,让海量数据真正转化为实战效能。
通过基础管控中心平台,最大限度为派出所推送警情数据、处置指引、预警指令,指导基层民警精准开展风险排查、走访服务,最大限度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基层工作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以多元共治夯实基层主防根基

基础管控中心不仅是技术平台,更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总队立足内蒙古地域特点,指导各地将基础管控中心建设与“派出所主防”理念深度融合。结合“万警万员进万家”专项行动,推动“警格”与“网格”深度融合,组建以民警辅警、网格员为骨干,以党员、治安积极分子为补充的群防群治队伍和社区警务团队。
各地在基础管控中心牵引下不断擦亮地域品牌。包头市实施“百项强基”“中心赋能”“七大攻坚”等强基工程,系统性重塑基层防控理念与手段。呼和浩特市推进“吹哨行动”和“青城义警”品牌创建,吸纳4.1万人加入义警队伍,培育“车东大妈”调解队、“平安合伙人”等特色群防群治力量。通辽市推行“传统+科技”“铁脚板+大数据”工作路径,构建起具有草原特色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全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将不断深化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应用,优化运行体制机制,厘清工作任务清单,不断提升基层警务标准化、智能化、高效化运行水平,以“基础之强”促“治理之效”,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坚实治安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