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王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升、校园内部区域交通安全提升、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三大工程”,统筹加强学校周边和校园内部交通安全。一是坚持时空分离原则,推进分离进出车辆、分流通行车辆、完善护学通道等方式,实现校园门口行人与机动车辆各行其道,构建良好通行秩序。二是加强与教育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沟通协调,以错峰上下学、划定家长等候区域、调整进校时间等方式,统筹优化校园内外交通安全管理,减少校园门口人车聚集。三是结合校园周边交通冲突点,因地制宜优化交通组织方式,通过设置通行区域、规范车辆停放、优化信号配时等措施,缓解高峰时段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和停放的压力,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四是对照相关规范标准,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结合实际情况增加校园出口数量。优化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管理设施,提升交通管理硬件水平。五是与教育部门加强配合,强化协同共治,进一步加大对校车行驶路线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查处校车超员、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应急处置和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控,打造学校周边“安全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总结校园安全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分析校园安全形势及问题,全力提升维护校园安全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