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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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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019515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尤其是新《条例》正式施行后,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完善更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通过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门户网站集中公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自治区公安厅及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了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和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及时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同时指导厅直各部门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条例规章,把信息是否公开作为公文审核的重要环节,把凡应主动公开的全部发布到相应栏目,做到了详实准确、应公开尽公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194月,我厅公安改革工作启动后,将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划转到厅政治部新闻宣传处,由其履行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根据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衡晓帆担任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厅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日常工作有专人负责,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切实加强培训学习。在新《条例》开始实施后,自治区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认真学习领会新《条例》,并于2019118日组织厅直各部门相关负责同志集中统一学习,培训期间重点传达了2019年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新《条例》进行了深度解析,进一步提高了厅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切实加强机制建设。我们立足自治区公安工作实际,严格依照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复、按时办结。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3件,全部按时办结、反馈,努力做到以人民为中心、让当事人满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

21/0

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67/1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6/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18

626350559.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2

0

0

1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1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2

0

0

1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和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还存有顾虑、不愿意主动公开等思想问题;二是在信息共享和数据安全方面,各部门担心存在安全隐患有畏难情绪;三是在政务服务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四是在统筹协调工作、攻坚克难能力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0年,自治区公安厅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执行,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做好“两个屏障”的忠诚卫士,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其他报告事项。无。

此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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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宣传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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