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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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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的通知》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在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中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双公示等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件。拓宽渠道,初步建立“1+N”模式,即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官网”为第一解读平台,以厅属187个政务新媒体为主体,联合中央驻区及自治区各级主流媒体同步开展新闻发布解读,提升解读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规范使用依申请公开平台,确保案件全部录入。年内受理34件,上年度结转1件,已答复33件,未办结2件。推动依申请公开实现“三个创新”,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结回访等制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制作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表,明确信息报送、保密审核、公开审核部门的职责,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查程序。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做好公安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运行监测、技术防范工作,确保平稳运行。推动建设完成内蒙古公安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公安厅官网实现一键登录。

(五)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厅绩效考核指标。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巡检,发现错敏信息并及时修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942

行政强制

112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19.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1

3

10

1

0

0 

0 

1 

3

0 

0

3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依申请公开工作内部流转程序不明晰,部门流转衔接不畅。2.公安厅官网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全面。有的栏目内容没有及时更新,与群众互动不足。3.政务公开工作专业人才不足。网站监测和政务新媒体的专业人才缺乏,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亟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1.为进一步规范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公安厅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明确信息公开涉及部门职能职责、保障申请人权益。2.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的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对涉及公安厅官网的153项指标进行逐一梳理对照,进行重点任务分工。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工作力度,提升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将培训工作作为提升能力水平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抓实抓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为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经厅党委会研究审定,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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