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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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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参考)>的通知》要求,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 gat.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5525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发挥门户网站窗口作用,及时公开政策法规文件、通知公告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在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栏目中增加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规范使用依申请公开平台,确保案件全部录入。年内受理34件,上年度结转2件,已答复35件,转结下年度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表,加强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做好公安厅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运行监测、技术防范工作,确保平稳运行。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4个盟市自主建设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8个盟市采取厅局共建模式,全区公安政务服务形成了“两级建设四级共用”局面。

(五)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安厅绩效考核指标。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进行巡检,发现错敏信息并及时修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851

行政强制

86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853.86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6

0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2

2

8

0

0

0 

0 

0

3

0 

0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公安厅官网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2.政务公开工作专业人才不足能力水平亟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1.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强化部门协调沟通。2.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制定的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对涉及公安厅网站指标进行逐一梳理对照、补充完善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全力提升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自治区公安厅向申请人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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