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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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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55252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遵循《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相关要求,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作用。2024年度通过公安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500余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公安厅各类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30余万条,在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政策解读120件;共承办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34件,主动公开答复12件,除涉及警务内部工作事务等不宜公开事项外均向社会公开,公开答复率2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严格规范使用依申请公开平台2024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42件,上年度转结办理件3件,共办理完成40转结到2025年度继续办理5件;办理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0件,行政诉讼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优化政务服务网上地图,完善办事指引,确保内容准确、清晰、易懂,涵盖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关键信息,提升公众政务事项的办事效率。深化公众参与,积极响应“一网通办”要求,通过简化办事环节、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等措施持续推进网上办事业务流程的优化,切实提高公众的办事体验和满意度,2024年度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较2023年度增加50余万。

(四)平台建设情况。优化门户网站栏目展现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推送,创建“诚信建设工程”“五微作品创作评选展播活动”等专题专栏,全方位展现公安机关在诚信建设领域的积极作为和取得的成效。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重点加强“政策问答库”“新闻发布”“警方提示”等栏目的更新频率,让企业群众切实体会政务公开建设成效、感受政务公开工作再升级、营商环境再优化的新气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的引领作用,明确划分网站工作内容主体,以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估指标为基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坚持“以评促改、评改并重”的原则,积极推动各类问题的整改,确保网站质量持续提升。同时,强化网站值班读网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加强日常监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网站运行中的问题,保障网站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637

行政强制

27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75.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1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1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39

1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0

0

0

10

0

0

0 

0 

0

13

0 

0

2

15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新媒体账号只注重信息发布,不关注网民留言,缺少与网民有效互动、为网民解疑答惑的服务意识。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准确、规范的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发布信息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学习研读;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向申请人收取提供政府信息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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