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37号建议的答复
李岩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自治区境内高速公路提速和对新能源车辆通行费给予减免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2022年9月起,自治区公安厅牵头着手推动全区高速公路提速工作,在经过深入调研后,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全区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郑光照任组长的全区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明确了全区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工作实施步骤,项目进度,并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孙绍骋书记就提速工作多次进行批示。自治区政府先后四次召开推进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政府办公会。两次组织社会道路交通参与者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为加快提速工作,今年4月8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4〕260号),明确全区高等级公路限速调整工作时间表、路线图。截至目前,我区已发布6批次22段3200余公里高速公路限速调整公告,我区按120公里/小时限速运行管理的高速公路已超过4600公里,占全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58%。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建议的事宜具体由交通厅负责。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4年5月28日
承 办 人:徐 蕾
联系电话:0471-65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