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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3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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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改国务院大督察发现的我区交警路面执法突出问题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顽瘴痼疾,进一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自治区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教育整顿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以下简称《新措施》)。

一、出台背景

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关于“针对整治全区公安机关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顽瘴痼疾,制定新一版全区公安‘放管服’改革便民硬措施”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加强“网上办”,参照公安部《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工作“六项措施”》等做法,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起草了《新措施》。

二、主要内容

《《新措施》共28条,包括交管业务12条、治安管理9条、出入境管理4条、网安业务3条。28条主要从改进交警执法措施与便捷服务、“网上办”、“全区通办”、“就近办”、减材料减时限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便民利企措施。一是在改进交警执法措施与便捷服务方面提出了11条措施。包括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处罚、“一般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十

分钟违停免罚”、网上“学法减分”等。二是涉及“网上办”的有12条措施。包括户政86项业务、网安3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等。三是在“一站办”“就近办”方面提出5条措施。将2项特行业务、3项户籍业务、5项出入境业务下放派出所,73项交管业务下放旗县车管所受理办理。四是涉及推行全区通办方面有3条措施。补换领取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章刻制实行全区通办。五是在减材料减时限方面提出了6条措施。包括办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保安公司设立许可、计算机安全机构备案等。

三、出台意义

《新措施》的出台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历年来内蒙古公安“放管服”力度最大、措施最硬、服务最优的一次改革,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随意执法、过度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彻底整改交警执法中的顽瘴痼疾,同时将促进更多市场主体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创新创业活力有效释放,为服务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信息来源: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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