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延光(1978年—2013年),男,汉族,河北怀安人,大专文化。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公安局锡勒派出所、土牧尔台派出所、八号地派出所、刑侦大队民警。2013年2月因公牺牲。
主要荣誉:2013年8月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从警14年特别是参加刑侦工作8年来,巫延光同志始终以战斗和拼搏的姿态奋战在一线,刀光剑影的殊死格斗、惊心动魄的警匪对决、事关群众的扶危济困,成为他工作的全部,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共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其中,主侦查办的案件180余起。他屡破大案难案,展现出刑警为民除害的本色:“2007.11.02”盗窃轿车案、“2008.1.02”抢劫出租车案、“2009.5.4”特大盗窃手机案,“2013.1.25”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巫延光同志都直接参与并作出了重要贡献。
除了侦查破案,巫延光还时刻记挂身边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总是尽自己最大努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2003年,辖区的困难户王强想开一家照相馆谋生,但由于资金缺乏,想尽办法照相馆仍无法开张。于是,王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向巫延光同志求助。巫延光不仅把自己的积蓄借给王强,还去银行给王强做了贷款担保人。2012年10月,巫延光在主办一起系列入室盗窃案过程中,抓获一名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巫延光得知王某成长在单亲家庭,与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里十分困难。调查结束时,他主动给两位老人留下300元钱。
2013年1月底,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盗抢、保民安”和自治区“冬季严打”专项行动工作中,察右后旗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梳理串并出一起涉案总金额达60余万元的系列跨省区盗窃汽车轮胎案件(以下简称“2013.1.28”案),并排查出四名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线索。2月1日,“2013.1.28”专案组民警赶赴山西省大同市对四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其中,巫延光同志与其他五名战友组成第二抓捕组,负责对二号嫌疑人王某实施抓捕。
2月2日凌晨,抓捕组民警来到大同市嫌疑人居住的小区,根据楼内环境,决定两人一组,分别布控在住宅楼11—13楼步行梯之间,以防情况有变可相互接应。经过一夜的守候,清晨7点左右,在12楼步行梯门口蹲守的巫延光与战友突然听到了开门声。巫延光来不及多想,迅速从左侧拉开楼梯门,第一个冲上前,另外两名民警紧随其后。由于天还没有亮,楼道内光线昏暗,巫延光准备采取盘问战术,就在此时,犯罪嫌疑人王栋突然手持尖刀刺向巫延光的胸口。巫延光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一边死死抱住凶残的亡命之徒,一边大声提醒战友们:“有刀!有刀!”。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六名民警临危不惧,奋勇向前,在黑暗狭小的楼道中与之展开殊死搏斗。在忍受巨痛的情况下,参战民警浴血奋战,最终合力将王栋制服。战斗结束后,另外两名民警被刺成重伤,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其他三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巫延光同志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不幸壮烈牺牲。
巫延光生前常说:“我要做一个有责任感、有血性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