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锦(1950年— ),男,汉族,内蒙古呼和浩特人,高中文化。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队侦查员、内保科科长、回民区政法综治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正处级侦查员。
主要荣誉:荣立大功1次,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工作标兵、雷锋式先进个人等。1980年4月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1977年农历腊月三十,所有的市民正张灯结彩准备迎接新春佳节。当天下午,以胡建国为首的十三人拦路抢劫团伙随身藏带大马刀、三棱刮刀、斧子等利器骑着自行车,招摇过市,伺机作案,并在呼和浩特市文化宫街、北门交通岗和第二十五中学三次寻衅滋事,抢夺军帽三顶,持利器砍伤三人,殴打多名群众,得意忘形之下直冲公安分局方向而来。一名被追打的群众跑进赵锦所在的公安分局,急忙报警。现场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嫉恶如仇的赵锦就冲在最前面。
双方在分局门前遭遇,面对手持利器的凶徒,赵锦毫无惧色,大喝一声“不许动”,然后就纵身一跃,将离他最近的一名歹徒从自行车上扑倒在地上。狡猾的嫌疑人眼见不能逃脱,在与赵锦的搏斗中,将随身的利器和抢夺而来的军帽四处乱扔,以图逃脱罪责。机警的赵锦洞察了歹徒的用意。在与同伴一起制服这名歹徒后,赵锦迅速将距离较近的军帽收好,保存证据。随后赵锦发现了手举大马刀的胡建国,他大喝一声:“拿刀的站住,把刀放下”,并冲了过去。在冲至胡建国身前一米时,胡建国忽然疯狂举刀反扑,赵锦躲闪不及,头部中刀,顿时鲜血淋漓,倒在地上。后续增援的同事发现他受伤严重,迅速将他送至医院抢救。经医院诊断,赵锦左颅骨顶部粉碎性骨折3X7公分,生命体征垂危。经过一昼夜的抢救,输血达一千多毫升,赵锦才慢慢苏醒,让所有在场同志惊讶的是,他说的第一句话是“那帮歹徒都抓到了吗?”并指着衣服口袋处说“这里有个被抢的军帽,这是个好线索。”随后再次昏迷。
在随后的七天中,赵锦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知道第八天才勉强再次苏醒。时值三月五日学雷锋日,在病榻上休养的他在笔记本上临摹毛主席的笔迹,写下了“向雷锋同志学习”七个大字。他激动地说,“党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要以雷锋同志为榜样,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把党交给的公安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