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夯实法治公安根基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 2022-03-1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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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通过扎实开展“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 夯实法治公安建设理论根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以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检验理论,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

紧抓关键少数,不断强化夯实理论根基

228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召开“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夯 实法治公安建设理论根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厅党委成员及厅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计34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公安部公报2021年第6期》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文件、行政法规等内容,确保抓住“关键少数”、涵盖应学尽学、夯实理论根基。

通过“第一议题”集中学。自治区公安厅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深入领会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厅刑侦总队、交管局、治安总队、环食药侦总队、经侦总队5个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学法、用法、守法、执法”为基础,重点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厅党委成员分别对5个业务总队的研讨交流发言进行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组织邀请专家指导学。依托公安网络学院,面向全区民警辅警组织开展在线学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冯玉军为全警讲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为全警讲授《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如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为全警讲授《从营商环境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央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刘小康为全警讲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环境》。通过专家教授的系统指导,全警全面深入地了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体系和理论根基,切实将理论照进现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开展个人潜心自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摘编,包括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政策法规汇编,包括“两部两高”工作要求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包括自治区大讨论领导小组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央巡视组和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公安系统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以及公安机关“冷硬横推脱绕”等微腐败案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个人自学,较好地抓住了“关键少数”的理论学习,切实将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理念贯穿始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的引领作用,坚持打造学用一体的基础架构,营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坚持执法为民,再部署再强调确保责任落实

结合此次学习研讨,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衡晓帆对夯实法治公安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再部署再强调。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要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深刻领会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宪法赋予的神圣责任,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既是党的建设首要要求、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深刻领会依法依规管党治警是法定职责。要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治公安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毫不动摇地坚持执法为民这一立警之本。一要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过度执法、趋利执法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化解公安信访案件,努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要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安政务服务。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不断研究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新政策新措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毫不动摇地深化执法领域改革这一重要抓手。一是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执法制度。要针对容易产生执法问题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努力使各个执法岗位、各个执法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要推动构建党纪监督、法律监督和业务监督有机衔接、相互融合,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和执法流程关键环节网上监督,建设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异常执法数据动态检测、执法质量智能考评系统,实现对办案流程同步、自动线上监管。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要健全完善执法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准确界定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责任制,严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六个严禁”等铁规铁纪,提升执法公信力。   

毫不动摇地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这一强基之举。一是提升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判断力,综合采取政治轮训、专题研讨等形式,提升全体民警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执法司法的能力,提升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升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的能力,提升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的能力。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分层次、分岗位、分类别地开展执法培训,鼓励民警在实践中学习磨炼,多办案、办好案,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手段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治理社会的能力。三是加强依法履职保障,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旗帜鲜明地支持民警严格执法,坚决依法惩治挑战法律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形成崇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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