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安机关推出十条服务经济护航发展举措

发布时间: 2023-05-2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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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安盟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兴安盟公安机关服务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涉及车驾管、出入境、治安、户政、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赋能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一、推行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企业“无事不扰”,推行跨部门、警种联合执法和“互联网+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合法财产。

  二、建立常态化警企联系机制。实行“一企一警”包联制度,完善定期联系、会商研判、协调联动等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周边秩序动态整治、规范案件举报移送、健全企业安全防范等制度,形成警企间相互沟通、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开设企业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原则,根据企业申请,为重点工程项目、大件运输等方面提供交管领域便利服务,保证车辆及时安全通行,切实做好企业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四、防范企业经营风险隐患。联合企业开展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时清理电力设施和供水线保护区内各类隐患。结合企业技防设施,针对视频监控可能存在的盲区给予技术指导。严厉打击恶意破坏电缆和供水管道案件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专项行动为引领,加强对侵犯“蒙”字标品牌和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于涉企案件依法快侦快办,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六、严打涉企犯罪。严厉打击滋扰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建设经营的违法犯罪,对企业和重点项目反映的恶意阻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暴力讨债、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恶意竞标等举报线索,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力及抢劫、盗窃、诈骗、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等侵害企业财产权力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企业和重点项目正常生产经营。严厉打击企业内部犯罪,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内部员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快立、快侦、快破,最大限度为企业追回损失。

  七、深入开展“服务惠企”行动。深化“集成办”。简化申报方式,优化联办机制,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更多企业申办事项“一表申请、一网流转、一链办理、一次办结”。开设企业“跨省通办”“直通车”。探索推行“免证办”,为企业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的智慧政务服务。

  八、保障企业网络安全。指导企业内部重要信息系统、大型工控系统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帮扶企业落实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依托“蒙速办”线上平台主动服务企业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督导企业完成测评与网络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畅通企业咨询沟通渠道,为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供全流程的咨询服务。在企业存在网络安全隐患、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或遇到网络技术困难时,给予法律、技术上的支持,协调网络安全服务企业为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检测、技术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九、畅通涉企投诉举报监督渠道。通过12389、24小时警局、12345等监督平台,广泛畅通涉及公安机关民警、辅警损害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的相关举报投诉渠道。

  十、建立宣传引导工作机制。依托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平台,以多种形式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预警信息,不定期到民营企业宣讲,对企业员工进行普法教育,为企业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法律咨询服务。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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