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审批特殊环境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全区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详见附件)及清理规范情况公布如下:
本次共梳理汇总本系统、本领域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四级具有特殊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17项,汇总特殊环节22个,保留特殊环节22个(特殊环节均由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取消特殊环节0个。
附件:全区公安机关政务服务特殊环节保留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