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3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3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对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综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公安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动态考评模式等相关政策文件,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一、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辩证分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
1、综合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安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明确各部门职责,集中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强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会议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及社会效果,厅党委要求各部门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际落实情况,找出问题和弱点,并对存在的重点问题及弱点进行研究部署解决。
(二)履行部门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1、减压行政权力和明确服务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持续对行政权力减压。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编制了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每一项审批服务事项制定了服务工作流程。
2、公共服务的优化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优化发展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等服务目录。
(三)执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1、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每2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强化行政决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查了2015年以来出台的27件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细则。
2、行政决策制定的法定程序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风险评估纳入行政决策制定的法定程序,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参与行政决策的研究讨论,强化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和贯彻实施。
(四)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1、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内蒙古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强化部门间的合作联系,并制定了行政、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2、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年度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行政案件采取“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动态考评模式。
(五)接受行政权力监督,实现信息社会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接受人大代表、政协、社会和舆论等的监督,在2019年办理了22件人大代表建议和30件政协委员提案,达到了100%完成率,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设立了厅长信箱及举报电话。
二、综合评估结论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内蒙古的具体情况,通过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方式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了厅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了党政建设和使命担当,全面正确履行了部门职能,做到了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严格执行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及法定程序,推动了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质量考核制度,自觉接受了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实现了信息社会公开,比较完善地履行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