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7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7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19年,自治区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公安厅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警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年初,向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印发《公安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围绕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召开会议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厅党委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的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二、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和便民服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一是持续压减权力。在区直机关率先压减行政权力130项,将厅本级行政权力压减为23项。编制了三级公安机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完成每一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按要求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了社会救助、法律服务、绩效评价等19个领域的服务目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将风险评估纳入到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每2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了2015年以来出台的2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6件,废止4件,继续有效7件。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方面从2003年起至今推行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厅党委会,参与重大决策的集体研究讨论。另一方面,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公安厅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细则。
四、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内蒙古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是出台常见行政、刑事案件证据指引;《“206”系统涉矿产资源类型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标准(试行)》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三是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印发厅直属部门领导班子和民警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全区行政案件管理。推行行政案件网上实时考评、个案考评、定期考评“三位一体的”案件质量动态考评模式,并将执法质量纳入对盟市班子的考核。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共办理22件人大代表建议及30件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在门户网站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内容向社会公开。二是开通12389专用举报电话,在门户网站开通“厅长信箱”,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和监督。
2020年,公安厅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完善执法管理,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