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7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7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公安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法治公安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一)持续推进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公安厅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任务分工方案》。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在公安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充分发挥厅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多次召开厅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工作。连续召开46次周调度会,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难点和弱项每周通报进展,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厅党委会议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工作的意见》,对法制工作未来发展进行规划。
(三)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年内开展的两个职级套改,调整任命厅级、处级干部时,任前全部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结果核查,未通过考试的不得任用。
二、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疫情期间,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通“绿色通道”解决农副产品、电煤、蔬菜等民生产品供应运输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有序恢复客运服务,保障人员返岗复工,做好疫后保障。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切实依法化解社会风险。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积极协调推动立法。完成2020年立法计划,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列入立法审议项目,将《禁毒条例》《反恐实施办法》列入立法调研项目。组织修订边管条例、技防条例。对《禁毒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委托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编制公安立法文件汇编,向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及司法厅报送了五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委托第三方实施后评估,并公布评估清理结果。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修订出台了《公安厅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公安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完善了目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年内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必经法定程序,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规定》。选聘第二届法律顾问9名,厅机关公职律师8名。在公安立法、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充分发挥“智囊团”的积极作用。
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台了26条便民惠企措施,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公开发布、接受监督。修订全区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制定规范典当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时,增加了听取工商联、律师协会、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单位意见建议的内容。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公安厅本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和标准》。在执法办案系统中设置法制审核的必经程序,通过公开平台向当事人及家属等特定对象公开案件办理进展等。
(二)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下发《关于切实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公安机关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质量的通知》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行政案件办理工作需注意事项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依法办案。
(三)深入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区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66个验收合格的“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使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流程、封闭式、精细化监督管理。
(四)健全制度,精确指导办案。落实《内蒙古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裁量权基准》《全区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指引(交警、国保、出入境)》等一批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范》,实现简案快办、繁简分流。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网上执法质量动态考评,对发现的网上执法问题,总整改率达到98%以上。继续落实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纠正、处置各类问题隐患,提出督察建议并下发督察通知书。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0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26件,办结率和答复率为100%。接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公安机关不批捕案件质量的分析及改进侦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区开展执法巡查。
(三)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开通12389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受理流程,健全了案件检查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开通“厅长信箱”,建立与群众实时沟通的桥梁。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板块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机构职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数据发布、预决算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等版块。对外公布公安厅权力清单、双公示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性文件等,做好政策解读。
七、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在民事诉讼、立法后评估、重大决策等方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由第三方进行评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领导包案、接访下访等制度,深入开展“信访问题解决年”等活动,深化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联调联治等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事项化解办结工作。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
(一)落实领导带头干部学法用法。建成厅、盟市、旗县三级公安党校116所,政治轮训7.3万人次,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带头讲法治课,衡晓帆厅长先后就从严管党治警、走好“两个屏障”忠诚卫士从警之路讲了专题党课和形势报告。全警通过参加法宣在线、公务员在线学习、网络警校等途径,实现了法律学习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平安内蒙古”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宪法专题宣传。二是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贯热潮。在第20次厅党委(扩大)会上,衡晓帆厅长要求全区公安机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到位。下发了民法典宣传贯彻的通知,各部门邀请专家讲课或组织专题学习活动。三是在交通安全宣传日和反恐怖法主题宣传活动中,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三)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普法队伍。按照普法工作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在反恐怖法颁布五周年、首个警察节、交通安全宣传日等都开展宣传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普法工作遇到的问题,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验收。
(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常态化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研发各类培训手册414部,开展技能比武等集中培训、演练3.8万人次,在线培训13.2万人次。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民警法律知识竞赛,以赛促练,以练促学,在全区掀起法律学习的高潮。
(五)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在全区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全区辑枪治爆战果,发布了2020年度涉枪涉爆五大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释法。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强。二是工作措施深、细、实还不够。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协调作用乏力。四是个别配合贯彻的项目,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不够。下一步,公安厅将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完善执法管理,强化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