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79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79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公安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法治公安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完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训词和对内蒙古工作、对政法公安工作以及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建成厅、盟市、旗县三级公安党校116所,政治轮训7.3万人次。在今年开展的全区公安队伍教育整顿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科目进行部署。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训词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持续推进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公安厅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工方案》。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在公安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充分发挥厅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会研究通过《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法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意见》,同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落实全国公安法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工作任务清单》。
(三)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年内开展的两个职级套改,任前全部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结果核查,优先使用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的干部,未通过考试的不得任用。
三、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积极协调推动立法。《内蒙古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已经颁布实施。《禁毒条例》、《反恐实施办法》列入2022年立法审议项目,正在推进。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建设、林业草原、统计工作等专项领域各类执法依据进行清理。定期清理厅机关的规范性文件20件,继续有效13件,失效2件、废止5件。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出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委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修订《公安厅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增加目录、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运行。
(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规定》。选任3批23名厅机关公职律师,通过以案代训、模拟法庭等方式进行培训,在行政复议应诉、国赔案件办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法律顾问在立法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建设等方面提供专家意见50余份。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上线运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行跨盟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等举措。集中出台了28条便民惠企措施。今年以来,公安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26281件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办结26069件,办结率达99.2%。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24小时警局”建设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等六个盟市已建设完成。研发上线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服务,户口申报、注销等84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已实现掌上办理。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区公安工作会议上印发了《内蒙古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行动方案》,部署了5类20项任务措施,推动全区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依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会同卫健等部门,坚持科学精准严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构筑起疫情防控的坚实防线。落实公安部关于依法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有关要求,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适用训诫的通知》,指导各地依法正确行使执法权力。
(三)坚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黄赌毒”“盗抢骗”网络等突出违法犯罪,侦破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四)深入推动执法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四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先后实现了执法办案系统四级巡查监管、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并实现了与执法办案系统、110接处警系统、交警“六合一”平台的对接,从源头上解决有警不接、接警不处、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查等突出执法问题。
(五)健全机制,精准服务执法办案。印发处置失踪人员警情工作规范、实施2021版<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印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律法规汇编及所涉罪名证据指引、典型案例。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认真落实执纪监督和政治督察制度。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印发构建公安大监督格局的实施办法及10项配套机制,修订“三项清单”,制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和会议制度。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完善全区统一的执法办案系统,“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投入使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流程、封闭式、精细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六个严禁”等规定,试点推进执法办案积分制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切实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
(三)重点问题专项督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接处警超期问题,在全区周例会上通报,整改效果明显。建立全区统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严格落实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机制,对厅机关涉案财物进行梳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置措施。
七、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累计走访群众85.4万户,排查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万起。持续深化公安司法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联合调处矛盾纠纷3.2万起。
(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落实《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年)》“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深入实施“五年三批一万人工程”。
(三)深入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印发教育整顿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等,确保教育整顿内容不漏、同频共振、全面铺开。全区顽瘴痼疾整治深入开展,建章立制任务基本完成。扎实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全整改、真见底。
(四)持续推进素质强警工程。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培训新警1761人,举办专题培训12期,培训1300余人次。深化《京蒙素质强警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与部属院校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举办“百名领导干部进公大”“百名政工干部进警大”“百名法医进刑院”等专项教育培训。
(五)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加强平面媒体普法宣传。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充分利用《人民公安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等平面媒体,围绕公安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全面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二是新媒体普法成效显著。自办新媒体平台“平安驿站”、“平安内蒙古”等微信公众号,在全区新媒体评比中多次获奖。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普法。定期开展“110”接处警、“6.26”国际禁毒日、打拐、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反电诈宣传,推广下载反电诈手机APP,积极预防电诈案件发生。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召开三次全区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区公安机关整治战果,新华网专题采访了分管厅领导,发布了十一起典型案例。五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宪法、民法典等网上专家直播和有奖竞答活动,多家网络平台进行了转发。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