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17371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17371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按照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部署的“一规划、两纲要”、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考核方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提示函、普法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认真研究,科学统筹,制定了2022年度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印发全厅,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个别工作成效显著。现将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厅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党内重要会议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已经常态化程序化。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贯彻指导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二)结合业务专题学习研讨。年初组织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学习近平法治思想 夯实法治公安建设理论根基”专题学习三天,厅党委成员和主要执法部门负责人研讨发言。随后又召开4次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等内容进行深入专题研讨,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队伍建设全过程。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三)教育培训多角度全覆盖。组织三期全体民辅警政治轮训,每期脱产学习两天,邀请专家专题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了领导干部上讲台讲法学法制度,厅直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为本部门、警种讲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公安业务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使广大民警更加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训词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一)扎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公安厅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分工方案》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第三方提供评估意见,并在公安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充分发挥厅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今年召开6次厅党委专题会议,研究了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具体措施。
(三)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开展两个职级套改,任前全部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结果核查,优先使用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的干部,未通过考试的不得任用。
三、高质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服务
(一)积极协调推动立法。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地方立法,2022年10月1日已实施。修订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对涉及“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领域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1件、宣布失效1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现行有效9件。
(三)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新修订了《公安厅工作规则》和《公安厅贯彻<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均已在公安厅官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运行。
(四)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管理监督制度。通过以案代训、模拟法庭、到法院、检察院、司法厅跟班等方式进行培训,在行政复议应诉、国赔案件办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力度
(一)明晰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大讨论活动”,制定印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和“十项”重点任务清单,分层级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和典型案例教育,明确了职责任务。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建立31项工作制度和32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公安机关12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部执照四种改革方式落地落实;《公安机关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
(三)一批涉企案件办结。4月中旬,通过“民之所向”第三方机构调查,全区群众和企业对公安厅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的各项工作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五、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各项举措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公安机关执法权责清单。分清了行政和刑事权责清单两部分,明晰权责事项,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和岗位的执法责任制,确保各项执法办案活动权责清晰、依法合规。
(二)加强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均嵌入执法办案系统,运行流畅。适应行政处罚法新变化,及时修改系统内容,更新法律文书。
(三)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制度。一是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建立了厅、盟市、旗县、所队“四级监督管理平台”,在原有法律文书记录基础上,增加对现场执法音视频、各个办案环节、要素、流程的可视化智能预警,实现全流程、闭环式、可追溯监督管理。公安厅对全区行政案件实现网上周考评,加权成绩为年度执法质量总成绩。二是健全司法监督。印发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分工方案。全区近百个三级检察院、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
(四)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厅本级行政诉讼6起,全部由分管厅长出庭应诉。法院生效判决均已执行。
(五)努力提升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完善公安机关突发事件等专项应急预案,针对今年疫情防控,情指、治安、交警、反恐、信访、宣传等警种部门都重新修订应急预案,个别盟市和警种还进行了疫情风险防范演练,不断提升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六、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持续深化公安司法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联合调处矛盾纠纷。深化诉源治理,与自治区高院联合签订《关于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备忘录》,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化解。
(二)典型示范引领法治公安建设。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工作实绩展示会,4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33个基层单位被评为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印发选树“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方案并召开现场推进会,评选出5个标杆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加强平面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人民公安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等平面媒体,围绕公安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全面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二是新媒体普法成效显著。自办新媒体平台“平安驿站”、“平安内蒙古”等微信公众号,点击率持续攀升,在全区新媒体评比中多次获奖。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普法。定期开展“110”接处警、“6.26”国际禁毒日等公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反电诈宣传,推广下载反电诈手机APP,积极预防电诈案件发生。《警惕传销陷阱 远离非法集资》宣传片,被公安部评选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