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538T/2024-01641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538T/2024-01641 |
主题分类 | 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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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自治区公安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动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方案举措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纵深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努力为自治区“两件大事”提供优质高效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和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13次专题学习会,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自治区六部促进条例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
(二)统筹部署法治工作。公安厅党委定期审议法治领域重大事项,厅党委保障执法、带头守法形成制度性安排。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作用,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审议重大执法决策,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出台证据指引、执法提示单60余份。印发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案例内部通报制度,开展法治公安建设典型案事件评选。压紧压实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第一责任,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在自治区人大法工委等有关方面支持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按照自治区政府和司法厅统一部署安排,对公安厅起草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继续有效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15件。落实公安厅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细则,修订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规定。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推动落实办案终身负责制。推进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公安厅“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法制员审核程序。构建四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执法信息化建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全区检察机关退侦率同比下降。积极配合做好政法一体化平台建设,升级电子卷宗管理系统、开展存证系统建设,全力推动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流转。自治区公安厅“聚焦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全面梳理公安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实施要素,实现事项内容在全区范围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期开展抽查任务,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全面落地,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共享了自治区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并应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机构备案事项,实现了营业执照免证办;按照自治区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部署要求,为外籍商贸人员来华办理口岸签证提供换发多次便利,外国人申办居留证件免于留存护照,启动满洲里公路口岸货检现场试运行24小时通关,推广公路口岸“一站式”“诚信查验”模式,实现口岸通关“双向提速”。
(六)加大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认真研究解决执法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案不立、立案不查、久拖不决等问题大幅减少。大力推进“六防五控四推进”强基工程和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积极落实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依托政府“蒙企通”等平台,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和问题诉求,第一时间受理核查、督办落实。
(七)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公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每月有宣传重点。参加《“八五”普法进行时》访谈节目,畅谈公安机关履行“八五”普法工作成效,累计观看5千余人次。积极创建申报法治文化教育阵地,参加全区“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报送的6部作品全部获奖。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百日行动”、电信诈骗、污染环境和盗采矿产资源等全区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战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与形势任务要求有差距。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尚未树牢,对包容审慎执法等新理念、新举措的深刻内涵和深远影响理解不够深刻,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仍存在。
(二)执法能力和执法效果与新时代的要求有差距。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不到位,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逐利执法、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表面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充分进行“释法说理”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执法培训效果与实战需求有差距。面对民警的能力短板和本领恐慌,业务培训与实战结合不够紧密,特别是法治思维的优化路径和方式尚不明确,执法能力的提升方式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自治区公安厅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履职尽责,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加快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强化党的领导,推进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不断压实警种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有关部署,安排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扎实践行服务中心工作,修订完善轻微免罚清单;四是聚焦实战需求,创新培训形式,采取模拟法庭、全区法治大讲堂、“一案一测评”等方式开展精准滴灌式培训,不断提升培训成效,进而提高执法能力。五是支持配合立法工作,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推动解决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盲区,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