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
翟连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呼朔高速公路科尔沁路段限速指示牌公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具体路段为呼朔高速公路山西方向7KM+300M处,代表提到的限速标志不明显的问题,因为道路限速值的确定及交通标志等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权限在交通部门,公安厅立即将该情况反馈给了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尽快增设交通标志。
在该路段采取测速执法活动在2020年4月29日通过北方新报等多家公众媒体向社会公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属高速公路交警一支队已指令管辖该路段的盛乐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停止测速执法活动,待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完善交通标志后再开展测速执法勤务。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6月28日
签发人:衡晓帆
承办人:徐 蕾
电 话:0471-65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