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郭春、张华代表提出的第401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就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收到建议后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4月22日,公安厅派员赴中石化内蒙古销售公司,与张华代表、中石油、中石化、内蒙古成品油协会及相关人员就《关于加强成品油税收管控的建议》举行座谈会。通过了解中石油、中石化内蒙古销售公司企业情况、销售情况、市场情况,就代表提出的建议和问题进行了逐一沟通。针对目前自治区内存在的“三黑”问题突出,民警主动向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并向企业通报了近期打击非标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情况。代表就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说明,希望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努力解决,在办理非标油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涉案物品存放、鉴定、检测难等问题,并且希望共同探索建立警企长效合作机制。最后,针对非标油案件线索收集,奖励机制的建立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就代表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和线索,公安厅于2022年4月29日组织召开全区公安机关非标油打击整治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开展全区非标油打击整治专项工作,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三个方面对“非标油”打击整治专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会后对中石油、中石化提供的69条案件线索通过“昆仑2022”专项行动线索下发至盟市公安机关进行核查,下一步,公安厅将对线索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后通过回访的方式向代表通报案件线索办理进展。
目前,自治区公安厅与自治区税务局建立了税警协作工作机制,已派驻税联络员,全面加强行刑衔接,充分运用大数据研判手段进行资金穿透分析,对在打击整治非标油过程中发现的虚开发票、逃税等犯罪,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借鉴其他省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油违法犯罪的成功经验,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斩断非标油黑色产业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能源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5月23日
签发人:刘 宏
承办人:徐 蕾
电 话:0471-6557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