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张廷代表提出的第040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就公安机关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工作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针对代表提出健全职业院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方面提出的建议,公安厅高度重视,立刻召开专题会议作出一系列研究部署,结合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在以下方面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及相关工作。
一、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公安厅于今年春季开学前,结合我区校园学生特点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从完善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如何建立科学系统、切实有效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作了明确规定,在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全区各级各类院校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共出动警力近19万人次、警车6.8万台次,治安岗亭6514个,护学岗6652个,检查校园周边各类场所756处,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24家,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起,整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9处,保障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安全。
二、部署全区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2022年3月21日,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教育厅印发了《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积极部署全区各地扎实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全区各级公安机关科学调度安保警力,深入开展群防群治,切实加强对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防,始终保持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上下学“高峰勤务”“护学岗”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督导检查467次,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185处,整改隐患161处,排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72处,整治乱点33处,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提供了良好治安环境。
三、部署开展全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学生法治意识,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治安局的部署要求,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安全和心理健康、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预防等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以“三八”维权,“六一”庆祝、节假日宣传为依托,加强与相关单位及媒体联系,按照各级校园和学生年龄特点,依托走进社区和走进校园等方式,为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以防暴力伤害、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防网络沉迷、反拐卖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电梯安全、保密安全、国土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千余人次,深入学校1445所,受教师生61.5万余人,开展宣传活动1053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2万余份,播放播放公益广告60条,网络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安全警示语1000余条,开设专栏10个,制作张贴海报1390张。
未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仍将积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护校安园”等工作,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为学生成长成材提供安全健康的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2年5月23日
签发人:刘 宏
承办人:徐 蕾
电 话:0471-6557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