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安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公安厅本级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4年公安厅本级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自治区公安工作的政策,起草自治区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自治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区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管理自治区拘押收教场所。
6、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
8、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区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
9、负责打击、防范恐怖活动,组织、协调社会各相关部门进行反恐怖的情况收集、演练等工作。
10、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构成看,纳入2024年公安厅本级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公安厅本级预算,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至2024年预算基础数据编制日期为止,自治区公安厅本级实有人数3,147人,比上年增加117人,其中在职人员1,669人,比上年增加75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进人员;长期聘用人员935人,比上年增加20人,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所有长聘人员全部录入财政系统管理;离退休人员543人,比上年增加22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本级)2024年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4年本级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预算收入、支出总计均为90,348.93万元,与2023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均增加3,935.59万元,增长4.55%。
(一)2024年预算收入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预算总收入90,348.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216.82万元,比上年增加3,825.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27万元,比上年增加65.27万元;其他收入3,405.08万元,比上年增加3,405.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661.75万元,比上年减少3,36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二)2024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预算总支出为90,348.93万元,从支出类别看,其中:基本支出49,575.67万元;项目支出40,773.26万元。从支出功能来看,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9,900.63万元,比上年增加3,67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5.29万元,比上年增加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3.20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4万元。
(三)预算收支变化的主要原因
1、本年基本支出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加1,167.21万,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等各类缴费基数的调整等。
2、本年项目支出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加2,768.3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专项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本年度有上级补助及其他收入。
3、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3,360.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86,878.5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83,216.82万元,占比95.79%;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661.75万元,占比4.21%。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均增加465.23万元,增长0.54%。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86,878.5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6,430.28万元,占比87.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9.80万元,占比5.96%;卫生健康支出2,155.29万元,占比2.48%;住房保障支出3113.20万元,占比3.5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6,878.57万元,比2023年增加465.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76,430.28万元,比上年增加200.14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1,496.88万元,比2023年增加91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公安厅本级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7,916.01万元,比2023年减少658.99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调整和结转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9,123.97万元,比2023年减少20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减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19,064.43万元,比2023年增加144.4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计划,2024年执法办案工作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公安厅本级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8,829万元,与2023年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54.6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62万元,比2023年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引进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相关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084.3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厅本级离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688.95万元,比2023年增加99.2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厅本级养老保险缴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344.48万元,比2023年增加49.64万元,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厅本级职业年金缴存。
3、卫生健康支出2,155.29万元,比上年增加7.81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301.79万元,比2023年增加31.8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厅本级医疗保险缴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853.50万元,比2023年减少24.07万元,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厅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13.20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5万元,主要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及人员变化。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113.2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公安厅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9,57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1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557.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安厅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无变动的原因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安厅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下年无变动的原因为“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自治区公安厅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5万元,占总支出的1.38‰,比上年减少356.50万元,降幅74.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5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40%,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多32.8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2%,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多3.5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6.50万元,降幅91.06%,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执法执勤用车及特种车辆相关经费支出调整列支科目;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1.65万元。
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公安厅本级除涉密项目外,公开7个项目,预算金额35,502.47万元;项目支出表总金额为40,773.26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57.57万元,比上年增加179.75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公安机构改革人员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自治区公安厅公开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0,33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专用设备”等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74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末,公安厅本级共有车辆25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法执勤用车3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4台,离退休干部用车3台,其他用车0台,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08台。
四、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非涉密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7个,公开项目占非涉密预算项目的100%。公开的绩效目标项目预算33471.50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82.0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薄宇 联系电话:0471-6550374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备注:
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4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