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下设的独立预算单位,为正科级行政编制单位。
(二)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林区政治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组织办理辖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毒品犯罪案件;掌握辖区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辖区生态环境、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领域行政案件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因调查、火案侦破工作;负责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拟订队伍建设规划,开展党的建设、队伍教育管理、警务督察和公安信访工作;组织实施警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单位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纳入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单位预算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632.85万元,其主要用途为:保障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的正常运转和综合业务运转保障支出等。与2024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均减少11.20万元,下降0.42%,变动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预算总收入2,63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2.85万元,比上年减少11.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二)2025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单位预算总支出为2,632.85万元,从支出类别看,其中:基本支出2,582.85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从支出功能来看,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01.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16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9,比上年增加9.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55万元,比上年增加3.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61万元,比上年减少2.73万元。
(三)预算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
1.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本年基本支出收支预算较上年减少11.19万元,下降0.43%。变动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本年项目支收支预算与上年持平。
3.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上年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00%。变动原因是2025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2,632.8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2.85万元,占比100.00%;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均减少11.20万元,下降0.42%。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为2,632.8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01.80万元,占比76.03%;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比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比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9万元,占比10.36%;卫生健康支出160.55万元,占比6.10%;住房保障支出197.61万元,占比7.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32.8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1.20万元,下降0.4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01.80万元,比上年减少21.16万元、下降1.0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38.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行。此项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21.15万元、下降1.11%,变动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9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等专项支出。此项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变动原因是2025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9万元,比上年增加9.10万元、增长3.4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46万元,主要用于大杨树分局退休人员经费。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2.05万元、增长40.97%。变动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8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4.28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28%,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7.14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0.99万元、下降1.27%,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导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60.55万元,比上年净增加3.60万元、增长2.29%。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1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0.85%,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6.43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40万元、增长7.09%,变动原因是缴费基数有调整,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97.61万元,比上年净减少2.73万元,下降1.36%。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7.6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支出。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73万元、下降1.36%,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人员结构产生变化,新警增多老警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82.8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3.48万元、津贴补贴992.84万元、奖金108.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4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4万元、住房公积金197.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60万元、退休费41.46万元、生活补助7.32万元。
2、公用经费33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取暖费34.00万元、物业管理费0.40万元、差旅费8.00万元、维修(护)费19.00万元、培训费19.53万元、专用材料费72.00万元、劳务费14.00万元、工会经费23.83、福利费30.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无变动的原因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下年无变动的原因为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0%,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多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预算数比上年执行数多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除涉密涉敏项目外,公开0个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项目支出表总金额为50.00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1.15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下降0.87%。变动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是按人员经费比例提取,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政府采购预算除涉密涉敏项目外,公开0个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四、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大杨树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非涉密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非涉密预算项目的0.00%。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0万元,占项目总金额的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孟龙 联系电话:18347066512
备注: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5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