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是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所属的科级基层机关。
(二)主要职责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是国家赋予的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着维护内蒙古国有林区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刑事和经济领域犯罪、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确保辖区生态安全的重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维护甘河林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为甘河林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全力构建和谐林业,打造平安林区。
2.有效预防各类刑事、治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城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力度,震慑犯罪,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确保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负责办理、督办管辖范围内的森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
4.加强防火期进山安全检查,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切实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巩固天保成果,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把案件质量关、案件审核关,确保不办错案、人情案,切实提高森林公安执法公信力。
6.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7.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努力建设过硬森林公安队伍,积极服务现代林业与生态文明建设。
8.承办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单位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预算收入、支出总计均为2,626.05万元,其主要用途为:保障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的正常运转、开展执法勤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等。与2024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均减少7.17万元,下降0.27%。变动原因为增加退休人员,在职民警人数减少导致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预算总收入2,62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2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比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占比0.00%;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占比0.0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占比0.00%。
(二)2025年单位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预算总支出为2,626.05万元,从支出类别看,其中:基本支出2,586.05万元,占比98.48%;项目支出40.00万元,占比1.52%。从支出功能来看,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2.32万元,比上年减少2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13万元,比上年增加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83万元,比上年减少2.87万元。
(三)预算收支变化的主要原因:
1.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2025年基本支出2,586.05万元,收支预算较上年减少19.17万元,下降0.74%,变动原因是在职民警人数减少导致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2.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2025年项目支出40.00万元,收支预算较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42.86%。变动原因是: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等专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预算均为2,626.0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数为2,626.05万元,占比100%;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均减少7.17万元,下降0.27%。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626.0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982.32万元,占支出的75.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13万元,占支出的10.71%;卫生健康支出162.77万元,占支出的6.20%;住房保障支出199.83万元,占支出的7.6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26.0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7.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982.32万元,比上年减少12.62万元,下降0.6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35.84万元,比上年减少24.62万元,下降1.26%,变动原因是在职民警人数减少导致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甘河分局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6.4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0万元、增长42.86%,变动原因是本年新招录在职民警,装备购置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等专项支出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13万元,比上年净增加6.84万元,增长2.5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4.80万元,比2024年增加11.31万元,增长33.77%,变动原因是缴存基数调整以及离退休人员数发生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57.56万元,比2024年减少2.98万元,下降1.86%,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甘河分局在职民警养老保险费缴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8.78万元,比2024年减少1.49万元,下降1.86%,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职业年金参保人数减少,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甘河分局在职民警职业年金缴存。
3.卫生健康支出162.77万元,比上年增加1.47万元,增长0.92%。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4.95万元,比2024年减少1.47万元,下降1.52%,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主要用于甘河分局在职民警医疗保险费的缴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7.82万元,比2024年增加2.94万元,增长4.53%,变动原因是新录用人员与退休人员均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因此缴费金额有所增长。主要用于甘河分局民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缴存。
4.住房保障支出199.83万元,比上年减少2.87万元,下降1.42%。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9.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比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87万元,下降1.42%。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86.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6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89万元、津贴补贴986.86万元、奖金11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8.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9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6万元、住房公积金199.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16万元、退休费44.80万元。
2.公用经费31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0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7.00万元、邮电费11.00万元、取暖费28.00万元、差旅费29.00万元、维修(护)费18.00万元、培训费19.75万元、专用材料费45.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工会经费24.19万元、福利费3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无变动的原因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上下年无变动的原因为“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六、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25年度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除涉密涉敏项目外,公开0个项目,预算金额40.00万元;项目支出表总金额为40.0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319.13万元,比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是按人员经费比例提取,人员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除涉密涉敏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外,公开政府采购预算信息0项,公开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采购大类。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公安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甘河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非涉密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非涉密预算项目的100.00%。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0.00万元。我单位应公开绩效目标0个,应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佳伟 联系电话:18748340088
第六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备注:
1、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2025年预算编制是以元为计数单位,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