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0124号提案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商业联合会:
关于推动二手车市场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简化二手车交易手续的建议。公安厅交管局已于2022年9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实施“二手车转让登记持身份证全区通办”改革措施,对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在省内异地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公安厅交管局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得到了公安部交管局的认可,下一步将于2023年6月1日在全国推广实施。
二是关于网络平台办理过户业务的建议。针对二手车过户,交管12123平台已经开通了许多业务办理功能,比如:办理过户时,按照公安部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已经实现了异地转籍申请,在线上提交申请和发票就可以将车辆电子档案进行线上传递。又比如办理临牌或铁牌,还有一些业务本人不能到场需要的电子委托书都已实现线上申请。另外,车管所作为一个登记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 801-2019)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这一环节不能省略,牌证核发也要到车管所,现场办理仍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三是关于发展汽车产业园的建议。公安厅交管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实施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规定》(试行),已制定并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站管理规定》(试行)。自2019年10月23日实施以来,各盟市二手车市场周边均有经公安厅交交管局审批后设立的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站,具备车驾管业务办理权限。群众在市场内就能完成二手车交易、查验、过户等业务的办理。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6月9日
签发人:刘 宏
承办人:徐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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