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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9-29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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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孝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管理与处置僵尸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全面净化交通秩序环境,提高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近些年,全区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门联动,全面摸排。一是积极联动辖区街道、社区、城管深入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开展摸排清查行动,同时发动社区干部群众对停放时间较长的废弃车辆进行摸底,掌握实时情况。二是建立辖区道路巡查机制,每月定期对辖区重点道路开展巡逻,重点巡查背街小巷存在的废弃车辆停放情况。三是对多次被查处相同地点违法停放的车辆进行比对,重点比对主次干道违停车辆并进行登记,提高工作效率。

二、仔细核查,逐一建档。一是安排民警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对相关单位通报和巡查发现的废弃车辆进行逐一核对,认真核实情况。二是对核查属实的废弃车辆逐一建立台账,通过系统查询的方式认真辨别车辆实时状况,根据车辆状态逐一归类。三是通过现场照相、系统核实的方式,完善车辆号牌及外观、发动机号、车架号、停放位置等信息资料。四是对废弃车辆采取查询联系人电话、走访单位的方式,提前通报车主情况,告知废弃车辆处理程序和措施,对车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避免负面舆情和信访投诉。

三、加强宣传,逐一清理。一是在僵尸车集中清理工作中,广泛宣传僵尸车的特征、违法行为、危害以及应受处罚和法律依据,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坚持将整治行动常态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力量,及时发现查处僵尸车,将排查清理僵尸车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三是定期联合城管部门对排查出的僵尸车进行现场清理拖移,同时根据群众反映和实际摸排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拖移一起、警示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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